阴阳学说的基本内容

时间
2008-12-09

(1)阴阳的对立制约

阴阳的对立是指阴阳作为一个统一体的矛盾双方的相互排斥、相互斗争。如春夏阳气上升且盛,抑制了寒凉之气,因而春夏温热;秋冬阴气上升且盛,抑的制了温热之气,因而秋冬寒冷。

阴与阳相互制约和相互斗争的结果,取得了统一,即取得了动态平衡。故阴与阳既是对立的,又是统一的。

(2)阴阳的互根互用

阴阳的互根互用是指相互对立的阴阳两个方面,具有相互依存,相互为用的联系。

如上为阳,下为阴,没有上也就无所谓下,没有下也就无所谓上。又如组成人体和维持人体生命活动的最基本物质气和血两者的关系,气属阳,血属阴,气为血之帅,血为气之母,二者是互根互用的。

人体的阴津损伤,会累及阳气也伤;阳气损伤,会累及阴津也伤,也是基于阴阳互根互用的原理。如果由于某些原因导致阴阳之间互根互用的关系破坏,就会引起"孤阴不长,独阳不生"。

(3)阴阳的消长平衡

消有消减衰弱之义,长有增加盛大之意。阴阳的消长平衡,是指阴阳之间的相对平衡,不是静止或绝对平衡,而是指在一定限度内的"阴消阳长"、"阳消阴长"的相对平衡。

比如四时气候的变化,从冬至春及夏,气候从寒冷逐渐转暖变热;由夏至秋及冬,气候由炎热逐渐转凉变寒。

(4)阴阳的相互转化

阴阳相互转化是指对立的阴阳双方,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各自向其相反方向转化。

如"寒极生热,热极生寒"是基于这种理论。又如某些急性热病,由于热毒极重,大量耗伤机体元气,在持续高热的情况下,可突然地出现体温下降,面色苍白,四肢厥冷,脉微欲绝等阳气暴脱的危象,这种病证变化,即是由阳证转化为阴证。